关于教育改革意见

来源: 2019-03-15 14:28

今天两会在北京胜利闭幕,伴随两会的闭幕,中央和地方教育部门相继制定和出台了最新政策,涉及到中小学、职业教育、职称考试等,意见如下

一、中小学改革意见

未来12年教育事业发展对各类师资的需求;到2020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的重大政策举措;义务教育教师公务员制度研究;教师培养、培训与终身学习制度;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研究;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改草;推进和推广特岗计划,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聘任和职务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待遇的重大政策举措;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举措;中小学班主任的培养、培训和激励机制;中小学校长能力建设研究。

二、职业教育改革意见

2012年与2020年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构建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大力培养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加快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促进劳动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推进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形成公办、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针对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措施。

三、注册类证书改革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报考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报考要求混乱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报考乱象、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要求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将严控报考条件,逐步取消其他报考特殊通道,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乱象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中央和地方教育部门2019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教育改革部门,由省级教育厅统一领导,在2019年年底前报到教育部。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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