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企共建 筑牢反腐防线

来源: 2018-08-07 10:10

摘 要 为发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检企共建”这一举措。本文主要介绍了检察机关与企业联合开展检企共建的意义和途径,并对如何有效开展好检企共建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关键词 职务犯罪 检企共建 意义 途径

作者简介:王秀娟,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8.237

一、“检企共建”的定义

为了贯彻落实“综合治理,打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职务犯罪预防的职能优势,与企业之间加强联系与沟通,在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以及内部工作运营等方面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对违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力争实现企业零违纪、零发案。

“檢企共建”是检察机关与企业开展相互合作,共同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开展调查研究,建立预防工作机制,是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检企共建”施行的意义

(一)开创反腐新模式

检企共建活动的有效开展,是检察机关工作模式的创新和改变,使检察机关从以往的事后预防、被动预防、特殊预防转变为事前预防、主动预防、一般预防的工作模式。检察机关将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充分发挥,端口前移,通过检企共建,及时介入企业管理,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职能的专业化应用其中,为企业经济发展和改革保驾护航,提供保障,开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模式。

检察机关在推进“检企共建”过程中,可以更好的发挥职务犯罪预防的职能优势,针对企业中存在的一些可能引发职务犯罪隐患的苗头性问题或者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整改意见建议等,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检察机关也可以结合企业性质以及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等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进行法制宣传讲座、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活动,对企业领导以及员工进行普法知识讲座,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意识,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个人及家庭造成的严重危害,从而有效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有效净化企业环境

检察机关与企业之间开展“检企共建”是推进企业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有效手段。检察机关通过共建活动, 广泛宣传法律知识, 对职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增强企业员工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从而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避免和减少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增强企业员工实现依法治企的目的。企业以“检企共建”为平台,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与交流,了解当前相关法律规定,自查企业存在问题,进而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重点领域如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关键业务部门和工作岗位等,如企业财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检察机关通过对企业这些关键环节、部门、人员工作运转情况和模式进行深入了解,对存在管理漏洞和弊端的企业,及时进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不断筑牢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道德防线、制度防线,使企业员工不能犯罪、不敢犯罪、不想犯罪,从而从源头上遏制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检企共建”开展的途径

检企共建作为检察机关与企业相互合作,共同推进反腐工作创新化、深入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而如何开展好检企共建这项工作,则是迈出反腐新模式的关键一步。

(一)抓思想道德建设, 提高人的素质是检企共建主要内容之一

思想道德建设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 也是检企共建的核心。抓住了这一点就抓住了检企共建的要害。思想道德建设主要是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和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一方面,企业领导、老板、相关负责人才能从根本上意识到为员工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谋取福利的职责所在,而不应该为眼前利益、一时贪欲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检企共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企业员工、工人等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从而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利益,针对企业中一些违法违规事项及时举报、及时揭发,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倡导廉洁文化,打造平安企业

“检企共建”中,检察机关要发挥主动性以及职能优势,进行廉政教育活动,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忏悔纪录片,了解身边职务犯罪当事人惨痛教训等,也可以关注职务犯罪预防,每天推送法律小常识以及比较常见、普遍的职务犯罪罪名及相关规定等,为企业领导及员工敲响警钟,使他们意识到职务犯罪就在身边,如果思想稍有放纵和懈怠,产生贪腐欲望,一旦打开以权谋私这个罪恶的潘多拉魔盒,便会一发不可收拾,滑向职务犯罪的深渊。因此,我们要从源头治理和防范腐败的发生,立足于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倡导廉洁文化,人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提高企业员工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营造反腐倡廉的环境氛围,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真正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三)突出重点,注重工程建设领域的“检企共建”工作

工程建设领域是职务犯罪高发频发行业,而且,工程建设都是一些关系民生、关系国家举措的重大工程,巨大的利益性往往容易引发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这不仅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损害了社会民心工程,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此,检察机关应突出重点,与企业共同努力,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的净化和违纪违法现象的及时消除。对一些大型的工程建设项目,检察机关应及时与企业联系,亲临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运作流程,进展情况,适时介入,进行工程监督,并对工程中多发情况以及商业贿赂情况进行预防警示告诫,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及时提出纠该措施,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解答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和有关责任问题,并监督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使用支取流程手续等事项,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

(四)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切实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用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有所作为,准确定位是前提。只有定位准,才能方向明、思路清、效果好。总的思路应该是立足检察职能搞预防,既要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又要规范职权,严守纪律。检察机关要改变过去那种为预防而预防的局面,要积极主动地深入企业内部,通过“检企共建”工作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运作模式、人员结构情况等,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性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同步监控整改落实情况,更多的变事后预防为事前预防。对企业中存在违法犯罪问题,及时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門取得联系,将案件线索进行移送转交,防止国家利益和财产遭受更严重的损失等。

(五)优化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确保招投标环节公平公正

为有效遏制和预防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等的职务犯罪,促进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从而实施行贿档案查询制度。针对招投标环节商业贿赂多发的情况,建立了投标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提升行业准入条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但是在现实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对企业的约束形同虚设,对查出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没有法律制裁权,无法限制其参与竞标的资格,企业行贿犯罪得到的收益往往高于行贿成本,这种“低成本高收益”行为使很多企业铤而走险,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应不断完善优化这一制度,跟进后续处罚措施,限制问题企业“带病竞标”,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对行贿记录结果进行相应公示等,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震慑力,使其意识到职务犯罪给企业及个人造成的重大影响和损失,从而促使他们在开展经济活动过程中依法依规用权,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单位财务制度等办事,防止违规用权、滥用权力等。

四、结语

“检企共建”举措的施行,是检察机关创新职务犯罪预防模式,实现预防工作被动化向主动化转变的过程,是事后预防,制发检察建议等向事前监控、事前预防模式转化的结果。“检企共建”更是响应党中央构建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举措,积极承担起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职能。总之,推进“检企共建”举措的实施,对有效净化企业环境,提高企业领导和员工廉洁自律、知法守法,防微杜渐的思想道德意识,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远而重大的意义。

根据您访问的内容,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希望对您有帮助:

首页 > 早教

显示全文